【活動競賽】106年「教育金像獎」短片徵件競賽須知
106年「教育金像獎」短片徵件競賽須知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執行單位:中臺科技大學
二、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各級學校教師(包括代理、代課及兼任教師)、職員及學生。
2.團隊參賽者需填報1位代表人為參賽申請人;不得以公司行號或工作室名義報名。每隊報名人數至多以5人為限。
3.參賽組別分為各級學校在學學生組及各級學校現任教職員工組。
三、獎勵:
1.入圍共10名(學生組、教師組,各5名),名單於「教育金像獎」官方網站及Facebook粉絲專頁上公告,並個別通知入圍者。入圍者可獲得獎金新臺幣5千元、入圍證書1幀,並獲邀參加頒獎典禮。(若入圍者為團隊參賽者,該入圍團隊可獲獎金新臺幣 5千元、入圍證書每人1幀)。
2.「教育金像獎」,學生組及教師組各取1名。每名獲得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盃1座,獎狀每人1幀。
3.網路最佳人氣影片獎:1名(不分組),可獲得新臺幣5千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4.得獎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後,獎金發給以報名表之參賽作者(或團隊代表人)為獎金課稅之納稅義務人。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1.91%)等費用。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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