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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競賽】看見看不見的傷-親密關係精神暴力微電影徵件

看見看不見的傷-親密關係精神暴力微電影徵件

參加對象:

(一) 個人:個人報名者須為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

(二) 團體:團體報名者應選定 1 名代表人,其為獎金之受領人及納稅 義務人,並應經全部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報名參賽。

 

影片規範

(一)主題:親密伴侶(含現有或曾有婚姻或情侶關係)間的精神暴力。

(二)類型:不限。

(三)長度:20 分鐘以內。

(四)影像比例:HD (1920x1080)、2K (1998x1080 / 2048x858)、4K(3840 2 ×2160)。檔案格式以 MOV (ProRes422HQ)為佳,H.264 (15mbps 以 上)亦可。

(五)音樂素材:須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應出具授權 書),或選用「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 授權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獎勵項目

(一)金獎 1 名:新臺幣 20 萬元(含稅),獎座 1 個,及每人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新臺幣 10 萬元(含稅),獎座 1 個,及每人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新臺幣 7 萬元(含稅),獎座 1 個,及每人獎狀 1 紙。

(四)佳作 3 名:每名新臺幣 2 萬元(含稅),及每人獎狀 1 紙。

(五)入選獎若干名,每人獎狀 1 紙。

(六)其他:

1. 參賽作品質量未達評審標準,評審委員有權決定獎項從缺。

2.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 2 萬 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得獎所得稅額,始得 領獎;得獎者如為外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 本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得獎所得稅額。

3. 獎項獎狀原則為得獎作品所有成員每人 1 式,參賽者於報名時 應注意正確、詳實填列團隊成員,倘有遺漏、訛誤不得據以要求 更換補發。

 

網路社群迴響:

1. 執行期間:111 年 8 月 20 日至 9 月 20 日。

2. 執行方式:經上述資格審查通過之參賽作品,將於網路進行線上 人氣投票;投票結果並納入評選評分參考。

專家評選:

邀請影視廣電、家庭暴力防治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 審委員會,針對參賽作品進行評選。

得獎名單:

於 111 年 9 月下旬公告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網。

 

詳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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