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競賽】桃城美術展覽會
桃城美術展覽會

參賽資格
(一) 年滿17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持有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二)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限為2020年(含)以後之創作),得跨 類參賽,但每類限送1件。
(三)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館得逕取消獲獎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本項活動 (如經檢舉、評審確認、即取消參賽資格,不予遞補名次)。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於公開徵件美展比賽獲獎之作品(含參考作品)不得參賽。
4.不願接受本館安排之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送件時間及地點
(一)初審
1.時間:111年1月21日(五)至2月18日(五)
2.地點:嘉義市忠孝路275號(義市文化藝廊/文化局3樓展覽室/ 05-2788225-703)
(二)複審
1.時間:110年5月10日(二)至5月15日(日)
2.地點:嘉義市忠孝路275號 (嘉義市文化藝廊/文化局4樓展覽室/05-278822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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