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競賽】第十二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第十二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一、本須知依金漫獎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
二、報名期間:由本部另行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 grants.moc.gov.tw/),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除第二款規定外,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文化部獎補助 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 程序之後,電腦將自動傳送電子郵件確認報名事項。為進行核對,報 名者應以 A4 紙列印報名表,並於報名參賽者欄位親自簽名或蓋章 (其為公司或商號者,另應加蓋公司或商號及其負責人印章)後,連 同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及參賽作品,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掛號 郵寄(或親送)至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 上應註明「報名第十二屆金漫獎」。
(二)報名特別貢獻獎者,得採書面推薦。但推薦者為評審委員者,應於複審 會議召開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部為之。
(三)上開報名資料,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本部上班時間內下午 五時前,送至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四三九號南棟十四樓本部人文及出 版司圖書科,並以本部收文章戳所載日期為準,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備內容不全者,經本部限期通知補正; 屆期不補正或補充不全者,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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