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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資訊】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培訓期限

自 110 學年度起至 111 學年度止,共計國外進修培訓一年。

申請資格

108 學年度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含進修學士 班,但不含在職專班),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設有戶籍者,且從未獲本計畫選送出國之學 生。出國進修前,須具備國內學校在學學生身分,國外進修培訓期間,亦需具備國內學 校在學學生身分,包含保有學籍者。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依各組說明,於 109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前,辦理線上或通訊報名。報 名表及各項書面審查資料,請以限時掛號或宅配郵寄至各組計畫辦公室。

 

甄選詳情請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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