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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競賽】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此項比賽。

組織:

設立「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下列單位組成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
   初賽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決賽另增加大專組。
  (一)國小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高中(職)組: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四)大專組:除社區大學(學院)外,包括公、私立大專院校日夜間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部學生、五
         專院校日夜間部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
    二、類別:
  (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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